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咸宁召开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商会
7月16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咸宁召开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商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五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咸宁市政府副市长王刚出席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听取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咸宁市各县(市、区)政府整改情况汇报,并就整改存在的困难和措施进行研讨。
会议强调,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落实耕地保护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到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让保护耕地成为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聚焦未整改到位问题,主动作为,进一步理顺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和时间路径,加快推进剩余问题化解。要着力补齐基层督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部门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线索移交、立案调查等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咸宁市政府有关秘书长,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咸宁市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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